南通注册一家公司其实非常容易,但是注册公司有好处同时也有坏处你知道吗?今天来科普一下注册公司的好处和坏处在哪,供各位看官参考,决定是否注册一家公司,是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还是一人公司。
注册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创业可能是多人的共同创业,也可能是一人的孤军奋战。修订前的公司法要求注册公司至少要有两个股东,于是独自创业的创业者就会拉上自己的亲朋好友作挂名股东,占有象征性的少数股份,从而成立一间有限责任公司。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实施后,这样的创业者不需要再拉挂名股东了,因为他可以自己成立一人公司。这是公司法的一大进步,以前只有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企业,平民百姓是没有权利成立一人公司的,现在大家终于都可以享受国民待遇了。
现在创业者可以堂堂正正地说“这公司是我的”,因为这是法律确认的,你可以到工商局去查他的公司档案,确实就是他一人投资的。注册一人公司也可以免去很多麻烦,公司做某个动作时不再需要与他人商议,不受他人牵制,面对突发状况可以快速反应。许多合资公司的失败离不开人心的涣散,原本十分要好的朋友兄弟或者是亲人,在利益面前思想是会变坏的,如果公司业绩不错,谁又愿意只是挂名呢?随之矛盾、纠纷、诉争这些一样接着一样的接踵而来。
注册公司的坏处有哪些?
一人注册公司有其存在的基础和重要价值,但同时也存在着明显的劣势。
一人注册公司缺少对债权人等相关群体利益保护
注册公司的坏处
在当今社会,市场经济十分活跃。一人公司的全部的股份或出资由单一的股东所有,一人公司因为股东的单一无法建立起股东会和监事会对于一人股东行成制约和监督。虽然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一人公司存在的情况下,对于交易相对人不利,使得交易风险更大了,进而影响经济贸易的发展和社会的经济秩序,特别是在一人公司里,公司的财产和一人股东的财产很容易混同。如公司的营业场所和自然人的居所混合使用,全资子公司和母公司的营业场所为同一场所。而且股东往往不严格区分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公司财产被用于个人支出却没有作出记录,或者没有保持完整的公司财产记录,使公司财产往往消失于股东个人的“保险柜”中等,都会导致财产的混同,这样就往往会损害债权人利益。
为股东滥用公司的法律人格制造了机会
一人公司最大的缺点就在于为一人股东实际上控制公司提供了便利。一人公司没有内部机构的制约和监督,毫无牵制的一人股东很可能利用公司的人格从事各种欺诈非法交易、隐匿财产以逃避债务等各种行为,为自己牟取非法利益。有股东控制公司的管理权,决策权,人事权,重大问题决策的公司不履行必要的程序和必要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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